團員守則
團員守則
(新修訂:2023年10月1日)
(一)註冊
- 凡加入「熊熊兒童合唱團」的小朋友必須辦理入學註冊手續。
- 在學期間,倘團員個人資料例如住址、聯絡電話、電郵地址等有所更改,須立即通知中心,以便更改紀錄。
-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2012年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於2013年4月1日起執行。如反對本中心將你的個人資料用作寄發中心通訊、活動課程宣傳及邀請、籌募、收集意見等之用途,請以書面或電郵(info@bear.com.hk)通知本團。除作上述用途之外,本團不會以任何形式出售、租借及轉讓閣下的資料予任何人士或組織。
(二)紀律
- 團員必須遵守紀律,尊敬師長,若團員不守紀律,以致影響其他團員及本團的聲譽,經勸告後仍無改善者,本團會要求團員退團。
- 團員若經常缺課超過兩成或以上,則表示未能緊隨合唱團的步伐,本團有權要求該團員退團。
(三)表演安排
- 團員必須連續完成九個月課程及上課率八成以上才可參與周年音樂會的演出,並獲頒發演出証書。
- 若團員需加時補堂訓練,例如每年的公開周年音樂會或其他大型歌舞表演等,本團會另行通知。
- 本團會根據各級團員的表現、專長、經驗等各方面去安排表演活動、錄音等,團員不得異議。
- 本團所參與的各項表演活動,包括戶外內表演、為個別團體或機構錄音如教育署、慈善團體、電視表演及拍攝MV等等,絕大部份都是義務性質,若個別機構、團體有紀念品或車馬費,我們會直接轉交小朋友。請各位家長明白我們的目的是希望藉各種表演活動令每位小成員都能發揮所長,從不同的活動中學習合作精神,互相關懷,鍛練自信心,認識自我。
- 任何表演及排練如與課堂日期相撞,均視為實習課,本中心不會另外補課。
(四)上課
- 因中心地方及人手有限,未能代為看管小朋友,各團員須於準上課時間 / 準下課時間才可以進入 / 離開本中心,家長亦需準時接送子女。
- 於上課時間內,團員請勿擅自離開,並按中心指示集合及解散。
- 團員請勿調動上課時間,以避免嚴重影響學習進度、排練及演出水準。
- 除本團認可之團體或人士外,上課期間不可進行攝影或攝錄。
- 保持地方清潔,愛護公物,一切音響器材,請勿觸碰,如有損壞,團員可能要支付修理費。
(五)早退請假 / 退學 / 停學
- 團員如需早退或請假,請事前先知導師,本中心不會另外補課。
- 如團員轉學 / 退學 / 停學,均需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以便本中心跟進。
(六)假期
- 中心假期一切以「上課時間表」為準,如有更改,將會另行通知。
(七)惡劣天氣上課安排
- 黃色暴雨警告、紅色暴雨警告、三號風球訊號,所有課堂照常,家長可自行決定是否讓團員上課,若缺席恕不另行補課。
- 上課時間前三小時仍然懸掛黑色暴雨警告及八號或以上風球訊號,該課堂將取消。
- 如黑色暴雨警告及八號或以上風球訊號除下,本團將於三小時後復課;若於課堂的開始時間後才除下訊號,該節課堂則會取消。
- 如在課堂進行中發出八號或以上風球訊號,課堂將會中止並取消,請家長盡快前來接學生回家,以確保學生的安全及減少交通擠塞。
- 如在課堂進行中發出黑色暴雨警告,課堂將會繼續;若因暴雨關係而導致危險或該教室不宜上課,本團不排除會即時中止並取消課堂。
- 所有因惡劣天氣而取消之課堂將不設補課、延期或退回團費。
- 以上安排不會作個別通知,時間會以香港天文台為準,請家長留意。
(八)特別情況
- 因疫情而暫停面授課安排:幼熊班課堂會以網上音樂課程「Bear E-Class」進行,每星期發放教學片段;小熊、大熊、巨熊的課堂會以Zoom按照原定的上課時間實時進行。
- 如因社會因素所引起的緊急事件,本團會因應當時情況作出彈性處理及安排。
- 有關「課堂最新安排」,本團會於熊熊網頁 www.bear.com.hk 及熊熊Facebook 專頁(名稱:熊熊兒童合唱團)作公告。
(九)自備物品
- 幼熊︰A4 size膠套快勞、畫簿、蠟筆、飲用水、口罩(最少兩個)。
- 小熊、大熊、巨熊︰自備文具、A4 size膠套快勞、飲用水、口罩(最少兩個)。
- 所有物品上請寫上姓名及班別。
(十)費用
- 團費以兩個月為一期繳交,支票抬頭「熊熊音樂有限公司 / Bear Music Ltd」或存入戶口,支票及入數紙背面需寫上姓名及班別,寄九龍青山道700號時運中心10樓2室,或親自交回中心。
- 團費設會員及非會員價目,團員需在報名時繳交會費(年費)申請入會,並定期每年繳交續會費,方可以會員價報讀本中心課程。
- 所有已繳交之費用,恕不退款或以任何方式退回。
(十一)團服
- 團服包括熊熊T恤及風褸,可於演出前購買。
- 團員必須保持團服清潔整齊。
- 若團員於演出時團服不合標準,例如穿雜色運動鞋、短襪等,則該團員不能參與演出。
- 女團員的頭飾請以黃色為主。
(十二)團員證
- 團員上課及繳交費用時必須出示團員證,以便中心職員檢查。
- 遺失補領需付手續費,請與中心職員查詢。
(十三)團員證明信
- 團員必須連續修讀一年合唱團課程及出席率達八成或以上方可申請。
- 申請證明信需填妥申請表格及繳交手續費,請與中心職員查詢。
- 已退團之團員必須於離團後半年內申請,逾期恕難受理。
(十四)團員守則
- 守則會因應實施情況而修改,並會以電郵方式通知各團員。
- 本團保留對上述守則及指引之增減或修訂權利。